诸多顽疾积重难返 中国足坛亟待荡涤沉疴******
诸多顽疾积重难返,除弊革新需用重典——
中国足坛亟待荡涤沉疴
兔年新春的节庆气氛尚未散去,中国足坛依然深陷寒冬——大年初四,已坚守十余年的武汉长江俱乐部宣布退出中国男子足球职业联赛,成为新赛季准备期第一支选择离开的球队。
近几个赛季以来,每逢联赛结束都有球队解散或者退出的消息传出,甚至还出现过中超冠军(江苏苏宁)夺冠后即解散的尴尬。究其原因,经营困难入不敷出只是表象,规划乱、理念杂、人才缺、管理差等困扰中国足坛尤其是职业联赛多年的沉疴顽疾难除才是根源。如果不能在上述关键环节彻底除弊革新,中国足球的未来依然艰难。
刚刚过去的一年,对于武汉足球而言可谓“冰火两重天”——作为“升班马”的武汉三镇一鸣惊人,一举拿下中超冠军;而在武汉乃至湖北足球危难时刻扛起大旗的武汉长江,却最终未能“挺住”,只能接受中超降级和退出职业联赛的双重苦涩。
武汉长江俱乐部在通告中并未明确退出原因,只是承认“俱乐部和球队管理运营方面有很多地方做得不够好”。但关注中超等国内职业足球联赛的人们不难想到,近年来经营环境持续恶化,俱乐部经营举步维艰,是他们最终选择告别的主因。武汉长江,成为昔日中国足坛“金元风暴”后遗症的又一个受害者。
据公开资料显示,自2011年12月卓尔控股(长江俱乐部投资方)全面接手球队以来,累计投入已近40亿元人民币。但即便如此,武汉长江在昔日一掷万金的广州恒大、河北华夏幸福、江苏苏宁等所谓“豪门”面前也是“小儿科”。
受到“金元足球”的裹挟,绝大多数中超俱乐部、部分中甲甚至是中乙球队,在近10年来盲目进行军备竞赛,投入一路狂飙。例如2017赛季的中超“升班马”贵州恒丰,在首个中超赛季的投入就高达10亿元人民币。如脱缰野马一般的高额投入,最终成为压垮俱乐部的沉重枷锁。
据统计,算上武汉长江,中超联赛近4个赛季连续有4家俱乐部宣布解散退出。近4年来,中超、中甲和中乙三级职业联赛更有多达45家俱乐部宣布解散或退出。
更令人担忧的是,即便是中国足协从2018年开始推行球员限薪、俱乐部限投等措施,即便绝大多数球队近两年来的投入已逐步回归理性,但“金元足球”所带来的后遗症依然难以快速消除。武汉长江之后,不排除还有其他中超和中甲球队在新赛季揭幕前退出。
中国足球开启职业化改革已超过20年,但至今能够做到自负盈亏的俱乐部依然是凤毛麟角。缺乏科学规划和“造血”功能,一直让中超等国内职业足球联赛受到外界诟病。而一度让职业联赛深受其害的“假赌黑”顽疾沉渣泛起,更是成为中国足球在除弊革新过程中必须要直面和解决的问题。
从去年11月26日国足原主教练李铁接受监察调查至今,中国足坛的新一轮扫黑风暴正在持续推进。
据媒体报道,在李铁接受调查的过程中,先后有多名前中超或中甲俱乐部的教练及管理人员受到调查。而在1月19日,国家体育总局网站发布消息,中国足协执委、原秘书长刘奕涉嫌严重违法,正接受有关部门监察调查,中国足协常务副秘书长兼国管部部长陈永亮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审查调查。这表明涉及足协管理层的严重违纪违法事件调查取得重大进展。
对此,中国足协迅速召开会议,强调要汲取教训,以案为鉴,反思警醒,加强对足球从业人员管理监督,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足球生态。
有业内人士表示,新一轮的足坛反腐扫黑工作,是中国足球除弊革新,再次出发的重要契机。“确实到了需要改变的时候。只有真正打造具备科学规划和先进理念的青训体系,以及运转良好成熟的职业联赛,中国足球才有崛起的希望”。
新春伊始,沉寂多时的中国足坛,随着中国男足亚运队集训名单的出炉,以及几支国字号青年军的重新集结逐步开启了新征程。但到记者截稿时为止,新赛季中超联赛何时揭幕,中国男足帅位如何调整,中国足协换届工作何时展开等关键问题依然悬而未决。尽快吹响“开场哨”,对于现阶段的中国足球而言至关重要。(李元浩)
(来源:工人日报 2023年02月01日 08版)
“交房即交证”应成为商品房交易标准模式******
“交房即交证”是民生实事也是民心所望。相关部门有必要在总结地方经验的基础上,针对“交房即交证”找准政策和法律依据,拿出国家层面的制度设计,作出统一的部署和要求,明确相关的职责分工、流程和保障性措施,让“交房即交证”成为不动产登记“规定动作”,成为商品房交易标准模式。
-李英锋
从1月1日起,河南省所有城镇规划范围内新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预售商品房项目全面实施“交房即交证”,以切实解决群众关切的不动产权证“办证难”问题,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据1月1日《河南日报》)
一张不动产登记证,关联着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联着房地产企业的服务质量,关联着多个政府部门的协同监管效能。河南省针对全省城镇规划范围内新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预售商品房项目全面实施“交房即交证”,是对“放管服”改革的深入落实和优化政务服务环境的生动实践,既给大众带来了看得见摸得着的便利和实惠,也能促进房地产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
普通商品交易通常奉行“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原则,买受人支付了约定价款,出卖人把交易标的物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即拥有了交易标的物的所有权。而房地产、车辆等特殊商品须执行登记转移的法定规则,买受人取得相关部门的产权登记证后才能获得特殊商品的所有权,如果买受人未取得产权登记证,哪怕是已经支付了足额价款并占有了特殊商品,也依然没有获得特殊商品的所有权。买受人在这样的状态下可以占有、使用特殊商品,甚至可以获得一些收益(比如出租房屋等),但买受人或其利益关联人在落户、子女上学、二次交易、贷款抵押、继承等环节也可能受到诸多困扰,遭遇种种障碍。
揆诸现实,交房交证不同步的现象在不少地方存在,不少购房者面临着或曾遭遇过“办证慢,办证难”的困境,短则两三年、长则十余年的办证时间消磨掉了购房者的耐心,也让购房者的权益打了折扣。
显然,交房交证不同步已成为购房的堵点、痛点,也成了规范优化新建商品房交易模式和不动产登记改革的关键点。河南省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由多部门出台“交房即交证”实施意见,提出了“商品房购房合同中增加相关条款约束”的工作措施,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约束,为“交房即交证”提供了依据,并明确了各阶段、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畅通了信息共享渠道,对不动产登记的系统、流程进行了再造,对不动产登记服务进行了优化,为“交房即交证”的全面落地捋顺了关系、创造了条件、提供了机制保障。
“交房即交证”模式本质上是以大众需求为导向,对不动产登记责任的再梳理、再认领、再定位、再强化。规划、住建等部门搭建起一个分工明确、协同发力的登记服务机制,在机制内部,让信息多跑路、让责任多跑路,机制提升了效率、压缩了时限、承担了更大的压力、付出了更多努力,消化了更多问题,大众办证自然就更快、更容易,也就自然少跑路、少等待。
“交房即交证”模式能够实现监管前移,倒逼房地产企业依法开发、诚信经营,也给购房者吃下了定心丸,有助于提升购房者的信心。在当前“保交楼”的大背景下,“交房即交证”模式对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乃至回暖具有促进意义。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厉民之事,毫末必去。“交房即交证”是民生实事也是民心所望。近年来,已有多地陆续推行“交房即交证”模式,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积累了不少有益经验,赢得了社会的广泛好评。在全国范围内普遍铺开“交房即交证”模式的时机已经成熟,相关部门有必要在总结地方经验的基础上,针对“交房即交证”找准政策和法律依据,拿出国家层面的制度设计,作出统一的部署和要求,明确相关的职责分工、流程和保障性措施,让“交房即交证”成为不动产登记“规定动作”,成为新建商品房交易标准模式。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